專櫃與經銷銷售的價格不一樣, 要求退貨或退差價

基於公平交易法第19條的規定,為了保障市場自由競爭,是不可以限制經銷商轉售商品的價格的。

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: 「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,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。但有正當理由者,不在此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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